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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48-2):吉

文/正見文化課教材編輯小組

【明慧學校】

吉(ㄐㄧˊ)

【歷史來源】

1、出自於姞姓所改。姞姓是中國最古老的姓之一,根據《唐書 宰相世系表》所載,遠古黃帝有位裔孫叫伯倏,受封在南燕國(今河南省延津縣東北一帶),賜姓姞。後來他的子孫便省去女字旁,變成吉姓。

2、出自於姬姓。根據《元和姓纂》所載,是上古周宣王有個賢臣叫尹吉甫,他的支庶後代以祖字為姓。

3、出自於外族的改姓。清代青海西寧土司吉保是西番人,其後代也以吉為姓。原海南瓊中、保亭、樂亭三縣交界處有72峒黎民本無姓氏,後由大總管統一定為吉姓。

【郡望】

1、馮詡郡:漢武帝太初元年設置馮詡行政區。三國魏在此改置馮詡郡,治所在臨晉(今陝西省大荔縣、韓城以南、白水以東、渭河以北一帶地區)。

2、洛陽郡:天平初年置。治所相當於今河南省洛陽東漢水北岸。

【堂號】

吉姓的主要堂號有馮翊堂。

【歷史人物】

吉翂

(生卒年待考),字彥霄;馮翊郡蓮勺縣人,世代居住在襄陽。南北朝時期梁國孝子。

吉翂從小孝順父母。十一歲時,母親去世,他悲傷得連一口水也不喝,幾乎餓壞了。親朋鄰里對此都很驚異。

梁武帝天監初年,吉翂之父任吳興郡原鄉縣令,遭到奸吏誣陷,被逮捕押到京城大獄。吉翂時年十五歲,聽到消息後,他到大路上號哭,哀請過往的高官幫忙救他的父親,直感動得行人紛紛落淚。吉翂父親雖是無辜,但恥於遭獄吏審訊,於是便違心地招了供,按交待的罪應處死刑。吉翂聞訊後就去擊鼓驚動朝廷,請求以死換回父親的活命。

梁武帝感到非常驚奇,給掌獄的廷掾蔡法度下令說:「吉翂請求以死償父命,孝義實在可嘉;只是他還是個孩子,所以他未必能想出這個主意,你可以嚴加威脅和誘哄,審得實情。」

蔡法度接受任務回到衙署,在公堂上擺滿繩索刑具,厲聲問吉翂說:「你替父去死,皇上已經允許,接下去就應該處死;但刀鋸無情,你真的想死嗎?再說你還是個孩子,因此你決不會想出這個主意,一定是被人指使的。那人姓什麼叫什麼,你要一一如實回答。假如你有反悔,我也答應你。」

吉翂回答說:「我雖蒙昧智弱,但怎麼會不知道死的可怕呢?只是弟弟們都還年幼,唯有我年齡稍大,不忍心看著父親被處死,而自己苟活下去,這是我獨自拿的主意,求請皇帝的理由。如今我要為救回父親而不惜一死,讓屍骨葬在九泉之下,這不是小事,怎麼會受人指使呢?皇帝恩准我替父去死,這對我好比登天成仙一樣,怎麼會反悔呢?」

蔡法度知吉翂已經鐵了心,威脅無用,就轉而誘哄,對他說:「皇上知令尊無罪,馬上就要釋放並原諒他,我看你神采儀表都很出眾,稱得上是個好孩子,現在假如回心轉意,那麼你們父子可雙雙活命。為何以此美妙年華,卻苦苦要求去死呢?」

吉翂回答說:「所有大魚小魚螻蛄螞蟻,尚且愛惜自己的生命,何況人呢?怎麼願被碾成粉末,只是我父親深遭告發,定會按刑律處死。所以想用個人的死,希望延緩父親的性命。如今我閉上眼睛,伸長脖子,來聽憑處死。情恩已盡,別無他想,再無一言可答。」

吉翂剛被關押時,獄吏依法將很重的腳鐐手銬都給他戴上,蔡法度可憐他年幼,命人將他的腳鐐手銬摘去。另讓人給他換一副小的,吉翂說:「我請求替父先死,身為一個死囚,只應該增加刑具,怎麼能減少呢?」始終不肯減去身上的刑具。

蔡法度把這一情況全部如實上奏,梁武帝於是下了赦免令,釋放了吉翂的父親。

後來丹陽令尹王志,打算把吉翂的事跡上報為鄉里純孝之選,吉翂得知後說:「異哉王尹,怎把我看得這麼膚淺?父親受辱兒子代死,那是理所當然的。倘若我心懷愧疚、靦腆見人,那麼這種舉動就是利用父親的事件而沽名釣譽,這是對我極大的侮辱!」王志因為他的堅持拒絕接受,不得已打消此意。

吉翂年十七,應闢為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為官清風霽月,導正風俗。自雍城還至郢城,人心歸正。湘州刺史柳悅復召為主簿。後鄉人裴儉、丹陽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等連名舉薦吉翂,以為孝行純至,敕付太常旌舉。起初,吉翂因父親被陷害入罪,因此事憂勞而成悸疾,後因此病發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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