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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故事:兄弟爭死

文/陸文

【明慧學校】根據南北朝《南史•孫棘傳》記載,孫棘是彭城人,他有個弟弟名叫孫薩。南朝宋孝宗大明五年(西元461年),朝廷要徵召十五歲的男子服役,弟弟孫薩是徵召對象。可是,他因故沒有能夠按期到達,於是按照律令,要被論罪處死。

哥哥孫棘,聽到這個決定後,便立即到郡府去陳詞說明:「我身為家長,是我叫弟弟不去應徵的,罪該萬死。但請求郡府:允許我代弟當罪。」而弟弟孫薩,卻又說全是他的責任,與哥哥無關。

郡府的太守張岱,懷疑他們說的都不是真心話。就把孫棘、孫薩兩人,分開關押起來。然後對他們各自說:「允許你們相代。」

他們兄弟二人,分別聽了這個決定,都顯得十分滿意,情願自己去死。

孫棘的妻子許氏,又託人帶話,囑咐丈夫:「夫君:您是當家之人,不可以把罪過推在叔叔身上;再說,婆婆臨終時,曾經把叔叔囑託給你。他到如今還未娶妻,沒有成家。而你我現在,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了,死又何憾!」

這樣一來,哥哥一定要代弟弟去死;弟弟卻說:哥哥有妻有子,他一死,就剩下孤兒寡母,難以維生。而他自己是孤身一人,死無牽掛,所以執意要去伏法。

張岱太守,見這一門忠義,深受感動,便把這件事向朝廷報告。孝武帝知道了情由,為這件事,特地下了詔書,不追究孫氏兄弟的罪責。

郡府接到朝廷的詔書後,便下令徵召他們兄弟二人為吏,給他們安排了職務,還獎賞他們絹帛20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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