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典故

華夏歷史:萬古天門開 法輪大法洪傳和正法時期(三十二)

文/心緣

【明慧學校】

3月18日, 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和瑞士法輪功協會在日內瓦市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在瑞士起訴原中國國家主席江XX。
3月20日,「法網恢恢」組織向聯合國人權秘密監察機構遞交了兩份共4000多頁的迫害法輪功情況報告,包括11000多名中國員警、各級官員及其他具體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名單及其涉嫌罪行。
2月21日、22日, 近80名赴香港參加心得交流會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入境處被強制拘留後被暴力遣返。4月7日,4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及1名香港法輪功學員遞狀香港法院,就2月份被強制遣返一事控告港府並要求賠償損害。
4月3日,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和數名德國及美國法輪功學員就江XX2002年4月訪德期間基本人權受侵犯向德國布勞恩施威克市行政法院起訴德國聯邦刑警、德國聯邦內政部、下薩克森州內政部、布蘭登堡州內政部和薩克森州內政部。
8月12日, 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發佈消息,李嵐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進入司法偵訊程式。
8月,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Joel Chipkar)以誹謗罪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庭起訴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
8月20日, 6名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對江XX、羅干和「610」辦公室主任李嵐清正式提起刑事訴訟,指控被告犯有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9月8日, 出訪歐洲四國的羅干在冰島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反人類」、「群體滅絕」罪刑事起訴。9月11日, 羅干在芬蘭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反人類」、「群體滅絕」罪刑事起訴。
9月12日, 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法官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XX一案做出以下法律裁決:1)此訴江案因江XX有國家元首豁免權而撤訴;2)「610」作為一個組織與伊利諾州沒有足夠聯繫,所以法庭對「610」組織「而不是其所為」沒有法律管轄權。9月15日, 法輪功學員代表召開新聞發佈,稱將繼續補充起訴江XX的理由,並上訴。9月29日,訴江案原告律師Terri Marsh委託當地律師向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提交了針對法官9月12日裁決的回復意見書(Memorandum)和更多江XX的罪行證據,對其提出了新的法律指控,並從程式上說明江XX是前任國家主席,其違反美國法律及國際法的人權迫害行為不應受到豁免權的保護。10月7日,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法官在開庭進一步聽取控江案原告律師陳述後宣佈維持區法院原判。原告律師泰瑞瑪什表示將繼續上訴。
9月16日, 羅干在亞美尼亞被起訴。
9月18日,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歐洲法輪大法佛學會、俄羅斯聖彼德堡法輪大法佛學會等四個組織共同向莫爾達瓦總檢察院遞交了起訴書,以「酷刑罪」,「種族滅絕罪」等罪名,起訴正在莫爾達瓦訪問的羅干。
10月6日, 大陸某市法輪功學員把該市公安分局兩名員警告上法庭,訴訟理由是公安局對其的勞教決定非法。
10月9日, 比利時檢控人員宣佈不受理法輪功學員對江XX的訴訟。比利時大法學會與律師喬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同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繼續上訴。
10月15日,15名來自中國、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西班牙的法輪功學員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對江XX和羅干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們迫害法輪功犯有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提交訴狀後,原告和律師召開了新聞發佈會。
10月27日,中共政治局常委、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在賽普勒斯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起訴。
11月3日,明慧網公佈消息,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訴法庭允許法輪功學員上告華僑時報和作者何兵藐視法庭令的法律程式繼續進行的判決書將被載入加拿大法學文摘主權法律報告(Dominion Law Reports)。
11月17日,林曉凱等六名自訴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依《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中的「殘害人群罪」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案,控告江XX、李嵐清和羅干。
11月21日,包括受害者、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和德國市民在內的40名起訴人向德國聯邦檢察院遞狀起訴江XX和一批中國大陸勞教所的干警。大陸勞教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干警首次面臨海外刑事訴訟。
11月21日,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發佈消息,鑒於德國布勞恩斯魏克市區政府已就2002年江XX訪問期間德國員警侵犯法輪功學員基本權利一事公開道歉,起訴人撤回對下薩克森州內政部的行政確認上訴。
11月26日, 全球審江大聯盟在海牙國際法庭前舉行審江公眾聽證會,向海牙國際法庭首席法官遞交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起訴江XX的書面材料,提出審判江XX的要求。
12月16日,人權律師喬治-亨利-博傑和在比利時起訴江XX的原告法輪功學員在布魯塞爾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向歐洲人權法庭提出上訴,要求法庭根據歐洲人權公約,對在比利時起訴江XX的可能性作出裁決。
12月26日,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在漢城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韓國漢城地方法院已正式受理對江XX、羅干的刑事訴訟。

第四,繼續利用電視插播和媒體講真象。

8月1日, 明慧網公佈消息,大陸法輪功學員於華南某市郊區用計時器控制的大功率無線發射技術成功播出法輪功錄影片《見證》、《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時間達幾十分鐘,數萬民眾收看了錄影片。播出節目的法輪功學員安全撤離。該報導稱,大陸法輪功學員已設計並生產了一大批電視發射機和調頻廣播發射機,並有防止設備被定位技術,可供更多法輪功學員使用。
8月12日、13日, 中國教育電視台和中央電視台、十個省級電視台的多套節目先後被切換成「江XX被起訴」及法輪功的圖像。
11月3日, 明慧網公佈消息,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訥河市成功插播電視,放映法輪功真象節目,約600戶人家收看。

第五,繼續利用國際講壇講真象。

8月4日, 法輪功學員代表在第55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增進和保護人權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就法輪功女學員所受迫害做專題發言。

第六,繼續通過營救活動講真象。

1月22日, 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在中國廣州機場被捕。澳洲公民、法輪功學員南茜-陳回中國探親被捕。1月30日南茜-陳在澳洲政府干預下獲釋。3月21日, 中國揚州法院以「準備」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罪名判處李祥春三年徒刑。海外法輪功學員發起營救活動。
截至2003年5月6日,日本95個市町村地方議會通過決議案,要求日本政府緊急營救被關押在中國的日本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
10月21日, 台灣法輪功學員在立法院(The Legislative Yuan)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共釋放於10月7日被上海國安局拘留之台灣法輪功學員林曉凱,並呼籲立法院決議通過「呼籲停止江XX對法輪功的迫害,釋放無辜的台灣人民」。10月25日, 全球第一個表態支持法輪功「訴江案」的律師界團體、台灣最大的律師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通過決議並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法輪功學員對中國鎮壓者提出的國際人權訴訟,並呼籲盡速釋放被拘留的台灣學員。10月27日,林曉凱被關押21天後獲釋返台。
12月1日,澳洲參議院通過「營救澳洲公民親屬動議案」,關注因修煉法輪功而在大陸遭迫害的澳洲公民家屬,強調澳中人權對話要高度關注此問題。

國際支持(2003年)

2003年3月20日, 加拿大國會議員安德斯在國會提出「特殊經濟衡量議案」,要求加拿大對踐踏信仰自由的國家停止經濟援助並邀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參加在國會舉行的記者會,後者以「中國江XX政府挪用國家財政資源迫害法輪功」為主題,揭露中共動用全國四分之一的經濟資源迫害法輪功。

5月13日, 世界各地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與當地民眾共慶法輪功傳世十一週年,美國、加拿大數十個州和城鎮宣佈「法輪大法日」或通過決議褒獎法輪大法。
5月21日,世界精神病學會發表聲明,要求中國政府就用精神病醫院進行人權迫害,「無條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的「獨立調查」。
6月5日, 冰島資訊保護專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決認定冰島司法部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境的行為非法。
6月, 美國三藩市法官愛德華-陳(Edward M. Chen)拒絕授予被起訴的前北京市長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外國元首豁免權,並向法庭提交了兩名官員都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被確認有罪的報告。
6月27日,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推翻原當值法官終止審理法輪功學員訴加拿大蒙特利爾市中文週報《華僑時報》連續刊載攻擊法輪功文章並藐視法庭的決定,下令法院全面審理藐視法庭案。
10月16日, 美國國會議員羅斯-伊莉娜(ROS-LEHTINEN)提出304號決議案,要求中國停止用外交使節散佈歪曲法輪功的謊言,釋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要求美國總統甄別出在中國有暴力迫害法輪功行為的中國官員;要求美國司法部長對中國領事官員在美國以恫嚇或其他不當方式影響法輪功修煉者或地方官員的舉報進行調查,並與國務卿共同確定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11月8日, 由北美非盈利民間中文電視台《新唐人》製作的分析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影片《偽火》(False Fire)和反映法輪功學員、華人藝術家葉蕾蕾的紀錄片《葉蕾蕾傳奇》分別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和藝術類紀錄片銅獎。
11月9日, 愛爾蘭第三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首都都柏林三聖學院舉行,愛爾蘭巴厘來南市市長宣佈當日為「法輪大法日」。
11月15日, 台灣萬餘名法輪功學員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制止殘害人類,維護基本人權,全球公審江XX」集會,並宣佈將在台灣起訴江XX、李嵐清、羅干。民進黨、國民黨立委、台聯立院領袖、台灣人權學會會長、中國人權協會理事等到會,約十萬人簽名支持。

面對著法輪功學員世界範圍內的講真象,面對著國際社會的輿論和海外起訴的壓力,心虛的江和中共將鎮壓更加隱蔽化。比如,10月15日明慧網報導,中國大陸各省已將原「610辦公室」改稱為「清理邪教辦公室」,對外則稱「610辦公室」已被「撤銷」。

正法的洪勢已不可阻擋,江和中共的下場業已展現。

相關文章